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风华电子工业园电子元件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风华电子工业园电子元件材料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利用全资子公司广东肇庆科讯高技术有限公司在风华电子城旁102地块建设新厂房,占地面积15162m2,建筑面积27334 m2,用于生产电子元件材料,项目总投资23079.7万元,建成后,年产MLCC瓷粉300吨,钛酸钡粉体500吨,微波介谐振器2700万只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废水: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肇庆市第三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水,通过园区管网排入风华工业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大气污染源强主要为干燥粉尘、烧结过程中的有机废气。干燥粉尘经回收系统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烧结过程中的有机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砂磨机、空气压缩机、搅拌罐、泵及风机等生产设备。将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以及采取减振、消音等措施。

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化学容器、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处理或处置,不外排。

3.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评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投产后,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和妥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不会造成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质量较大改变,可以保障环境功能区要求。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4.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评过程中已经对项目周边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有关情况,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本项目所在地或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6.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调查问卷等公示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参与或填写调查问卷反映,公众意见将供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联系人:黄先生

 话:0758-692309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肇庆科讯高技术有限公司

2017330

共 1 页 1 条数据